省委政法委出台 《关于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省委政法委出台
《关于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青海日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转变”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近日,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意见》主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预警预防、开展风险预测评估、妥善应对处置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应对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防范措施;从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审判机制、检察机制、执法司法衔接联动机制、执法司法能动机制、法治服务保障机制等五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创建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从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审判、检察、公安执法、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等方面,明确了政法机关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要职责任务。 《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通过采取执法执纪督查、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评查等方式,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司法,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