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是党和国家促进农牧民增收、增强地方发展基础的一项惠民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部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项目和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衔接资金项目要求劳务报酬发放达到中央下达资金的20%以上,示范资金项目要求劳务报酬发放达到中央下达资金的30%以上。
2023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专题研究以工代赈工作,统一全委各级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使命在肩、责任有我”的政治站位,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亲自去,主动担当作为,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从七个方面创新探索,努力抓亮点抓成效。
一是创新政策供给,完善政策体系。印发实施《青海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以工代赈政策汇编》《青海省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青海省以工代赈工作管理细则》《青海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完善以工代赈制度体系,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推动以工代赈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创新项目谋划,积极争取资金。会同各市州和省级财政、交通、水利、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标国家政策新变化和新要求,建立了衔接资金和示范资金以工代赈项目三年滚动储备库,累计储备项目380项,总投资26亿元,逐项提前开展可研编制、项目预审、劳务摸底、报酬测算、提升完善等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实现项目等资金,防止资金等项目。2023年,依托储备项目库争取到100个项目4.22亿元专项资金,争取中央资金较2022年增长29.58%。2024年已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任务2.23亿元67个项目。
三是创新资金安排,破解关键民生。结合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聚焦以工代赈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一线,大兴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和农牧民高品质生活。2023年,为落实“千万工程”相关经验,更好从源头上、基础上解决农村“厕所革命”的短板不足,我委按照“省市联动”思路,会同西宁市“两县一区”(湟源县、大通县、湟中区)政府,对西宁市农村“厕所革命”存在的突出难题开展深入调研,谋划了75个总投资17.9亿元的农村污水管网以工代赈项目,目前已安排22个项目,下达资金1.13亿元,广泛吸纳周边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进一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存在问题,补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短板,努力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其中,2023年下达以工代赈管网项目10项 ,已开工建设10项,建成1项,建成管网2.5公里,惠及大华镇三条沟村500多名群众,向群众发放报酬63.9万元,人均增收12288元。在建9项,预计建成管网84.31公里,惠及大华镇、鲁沙尔镇等20个村近4000户1.5万名群众,已发放报酬330.9万元,人均增收0.9万元。
四是创新资金监管,精准发放报酬。会同省财政厅将中央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发放劳务报酬纳入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平台管理系统范围,实现省、市、县三级以工代赈规范报酬发放和数据追溯源头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切断拖欠克扣和弄虚作假的渠道与空间。同时,依托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契机,会同省统计局将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纳入全省农牧民收入统计监测行列,确保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收入准确入统,实现精准监测。2023年100个项目,已发放劳务报酬6889.24万元,带动6412名农牧民就业增收,报酬发放率达70%,劳务组织率达145.89%,人均增收1.07万元。同时,全省各地区依托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新赈济模式,全年培训以工代赈务工群众4300余人。
五是创新拓展模式,推广以工代赈。按照国家要求,会同各市州和省级相关部门,紧盯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确定以工代赈方式推广项目133项,计划吸纳农牧民务工8162人,预计发放报酬1.35亿元。2023年,已吸纳农牧民务工12914人,发放报酬13896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55项,已吸纳务工1121人,发放报酬1288万元,人均增收1.14万元;在重点工程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78项,已吸纳务工11793人,发放报酬12607.55万元,人均增收1.07万元。
六是创新调度机制,落实全程管理。按照“已开工项目抓进度、未开工项目抓开工、待申报项目抓前期”基本要求,紧盯已安排项目的开工率、组织务工率、劳务发放率、投资完成率等“四率”,持续开展以工代赈专项评估、明察暗访和调度通报,形成“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项目市州到场监督机制,制定到场调度责任书,督促发挥就近监管便利,加强跟进督导。2023年,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了2021年以来实施项目第三方评估、8市州相互交叉检查、专项稽查督帮、委托第三方预评估等工作,召开调度会6次,实地蹲点督导4次。
七是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坚持“一线工作法”,创新开展以工代赈“送政策、送项目、送资金、送就业”巡回服务活动,实现县级发改、行业主管部门、村委会、施工队以工代赈政策解读培训全覆盖。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7家厅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赴全省8个市州开展督帮行动,重点督帮宣讲以工代赈政策和要求。同时,注重持续加强前置性审查质量,增强以会代训力度,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向各市州发改、行业部门、省市重点咨询单位详细解读国家“三个优先、三个不得”以工代赈工作新要求,确保国家惠民政策入脑入心、落到实处。2023年,编发全省以工代赈政策汇编手册1300余份,工作手册7000余份。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狠抓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全力提升以工代赈管理质效,努力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工”的机会,为脱贫地区农牧民群众实现增收、不断缩小脱贫地区发展差距、夯实脱贫地区发展基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发改委地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