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流域水环境综合防治规划》通过审查
《青海湖流域水环境综合防治规划》通过审查
4月11日,省发改委组织召开了《青海湖流域水环境综合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会,省发改委副主任平志强出席并主持会议,海南州政府、海西州政府、海北州政府、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共和县政府、天峻县政府、海晏县政府、刚察县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受邀参加审查。
审查会上,咨询中心首先就《规划》的项目背景、规划思路、流域基本情况、主要内容作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在听取汇报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查,一致同意通过审查。会议认为,《规划》编制依据充分、基础资料详实、现状分析客观、规划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建设内容全面、保障措施得力,《规划》紧扣青海湖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在总结青海湖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成效与经验、流域水环境防治形势的基础上,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明确提出了开展青海湖流域水环境综合防治的主要任务、目标及相关重点工程,为提升我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规划指导。同时,与会专家还就统筹安排青海湖流域北岸相关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城镇污水垃圾项目布局、加强生态景观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最后,省发改委副主任平志强对各参会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专家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要求项目组认真吸纳专家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作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委领导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力争早日上报,为青海湖流域水环境综合防治工作做好项目咨询服务。